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住宅项目按照“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目标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编制了《宁波市住宅醒目设计实施细则》,经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甬DX/JS 003-2025,自2025年9月1日起报送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均应遵照执行,《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甬DX/JS 003-2020),《宁波市高品质住区设计要求(试行)》同时废止。
本细则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电子文件可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交流互动”栏目“下载中心”下载。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至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和设计处。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