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4年12月04日 星期三
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两会”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及建立百日会战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安质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春节、“两会”期间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推进建立百日会战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责任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冬季气候寒冷干燥,大风、暴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较多,施工环境相对恶劣,加上春节前后,施工人员流动频繁,部分工程年底赶进度、抢工期,容易引发各类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岁末年初、春节、“两会”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防控措施、拧紧责任链条,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近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大会战、轨道工程隐患大排查等一系列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建设工程现场重大危险源、重点施工环节和消防安全的管理。
    (一)认真落实冬季施工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督促施工企业根据冬季施工气候特点,进一步完善施工方案,突出对暴风、暴雪和强降水等灾害性气候的防范,落实有效的防寒、防冻、防滑措施。企业要通过安全教育、现场危险源告知、安全技术交底等形式,及时把冬季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安全技术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施工人员,确保施工安全。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合理安排工期,遇到突发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如宿舍等临时设施无法保证结构安全,应及时撤离相关人员。
    (二)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综合提升。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工地围挡、封闭管理、内部环境和道路、材料堆放、施工噪声及渣土处置,积极配合有关保洁单位做好工地周边20米范围内市容工作。严格按照《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开展建设工地扬尘综合整治,确保现场围挡设置、出场车辆冲洗等8个100%达标。进一步加强工地周边、沿线环境和施工围挡美化工作,做到施工围挡刊载公益广告占封闭围挡墙体面积比例不少于30%。
    (三)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是各类火灾的多发期,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检查,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保管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制度、动火审批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等消防安全制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四)开展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地主管部门要在近期对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作一次动员部署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在节日前夕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和排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支模架、盾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执行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防火、防电等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各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巡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确有困难难以立时完成的,要落实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停工整改;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力的,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查处。
    (五)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建工程节后复工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重点对起重机械、深基坑施工、脚手架、高大支模、盾构作业、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条件进行复查,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带“隐患”开工。对发现的隐患一时无法整改完毕的,应推迟复工。对新进工地的工人和转岗人员,加强岗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一律不得上岗,并通过民工学校等方式,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同时,各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巡查。
    (六)加强值班值守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春节、“两会”期间,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同时,要督促企业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救援队伍、工具和物资,及时发现和处置现场隐患。
    三、建立百日会战长效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大会战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工作要求,巩固百日会战工作成效,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实际,建立涉及危化品使用工地动态核查机制。涉及危化品使用工地(简称涉危工地)应建立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危化品使用安全排查(参照附表1),将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纳入工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建立好台账资料,主动将危化品使用管理情况报工程所属主管部门。各地主管部门应根据企业报送和日常监管情况对涉危工地建立“一单位一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辖区内涉危工地监管,做到每年一次覆盖检查,指导督促涉危工地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各地应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春节期间不停工的工地和计划提前复工(2月8日前复工)的工地,按附表2汇总后报至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卫康华,联系电话:0574-89180982,电子邮箱:53037950@qq.com)。值班电话:89180555,传真:89180556。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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