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宁波市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甬安委办〔2018〕61号)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各相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宁波市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甬安委办〔2018〕61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文件精神抓好落实:
一、各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检查本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假证立即整改,严格落实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参加规范的特种作业培训考核。
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平时日常工作情况,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要加大检查频次,确保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三、各地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施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要坚决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