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4年12月05日 星期四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2018年2月5日下午,由浙江易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浙江衢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宁波市海曙祥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浙江尼塔中鼎总部基地工程项目,在施工升降机拆卸过程中,一名安拆人员从高处坠落,当场死亡。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施工单位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长期不在岗,现场管理工作处于全完失控状态。

    2018年3月23日下午,由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浙江宏基租赁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宁波市公平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鄞州新城区钟公庙地段YZ07-06(B-1一期)、YZ07-06(B-3)地块工程项目,施工现场11号塔吊的起重臂与10塔吊的吊钩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严重碰撞,导致11号塔吊倒塌,一名塔吊司机当场死亡。

    2018年4月5日下午,由宁波荔港大酒店有限公司建设、宁波盛振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 宁波公政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石浦荔港晶都佳苑二期工程项目,9号楼电梯安装前,一名工人在9层电梯间附近作业时,不慎从9层电梯井坠落送医后死亡。

    当前处于“六争攻坚”抢建设阶段,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全市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大家进一步警醒起来,吸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我委结合当前施工的特点,就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主管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要充分认识近期一些项目集中开工、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对安全生产的挑战,有针对性的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

    各地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大型工程、高边坡堆土、支模架、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控,实时掌握本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数量、位置、施工进度、责任人员,落实专人巡查管控,加大检查巡查频次,严防严治各类安全隐患。建设各方主体要对本单位在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施工进行“一对一”管控,落实责任人员,专人全程盯防,确保重大危险源一个不漏地在施工安全管控范围内。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标准规范认真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执行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要严格验收环节,施工过程必须按照专项方案作业,不得擅自变更或降低安全措施,要组织各方主体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三、切实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管理”

    在施工现场,所有作业必须在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管理”,特别是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工作日的清晨、中午、夜间等时间段,在施工作业中更应有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杜绝“有施工作业无安全管理”。

    四、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各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认真查找建设各方主体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人员配备、市场行为等方面存在问题,重点排查起重机械、高大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高处作业等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抽查力度,凡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或者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不力的企业、项目一律予以停工,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各地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结合标化工地、绿色工地创建工作,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化、安全防护标准化和场容场貌秩序化。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安全标准和要求,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

    六、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和事故查处力度

    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予以停工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限从严从重进行处罚。严格事故查处:一是对发生事故的建筑工地实施挂牌警示;二是对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并抄送各方主体相关部门;三是事故情况一旦上报,立即对事故责任单位信用扣分,并列入季度重点监管;四是立即启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复查,上报省建设厅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分别进行暂扣;五是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过一般事故的,取消其当年度事故发生地所承建项目的安全评优资格,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取消其当年度全市范围内所承建项目的安全评优资格。各地要严格实行约谈、问责、通报制度,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企业及时进行约谈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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