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安质监〔2017〕18号
各有关单位,各科室:
现将《2017年第一季度宁波市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监督形势分析报告》印发给你们。
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17年5月3日
2017年第一季度宁波市市政公用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监督形势分析报告
一、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2017年第一季度,我站受理安全监督登记的各类建设工程共18个,其中市政公用工程16个,轨道交通工程2个。办理建筑起重设备产权备案21台,使用登记151台(市政公用工程56台,轨道交通工程95台),其中门式起重机6台,架桥机1台,物料提升机3台。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14台次,拆卸告知3台次。
根据我站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针对第一季度的特点,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和我站《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安排,我站对部分工程开展了春节节前“双随机”安全检查、节后复工检查、文明城市迎检专项巡查和第一季度末综合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春节节后复工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执行情况、车辆进出冲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情况及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台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一季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起:
1月2日上午10点45分左右,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TJ4008标发生一起履带吊倾覆事故,事故造成地面上一根直径1000mm的钢制水管破裂,导致周边区域降压供水,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当前安全隐患分布情况
第一季度开展各类安全抽查210次,参加检查人员652人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94条(当前整改率100%),签发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38份。
三、主要问题及对比分析
2017年第一季度隐患总数为394条,同比上升49%,环比下降10%。第一季度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和文明标化方面约占安全隐患总数81%。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和提高文明施工水平,预防和消除支架坍塌、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等安全隐患,是下步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亟待加强。本季度安全行为管理隐患数量为110条,占比约为28%,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96%,且环比上升8%,均有不同程度上升。此类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部分施工项目春节复工后安全生产管理松懈,对新进场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签订安全责任书工作未全覆盖以及对部分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审核不严。如:福明路(长寿路-兴宁路)工程立交改造项目现场架子工8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6人无架子工特种作业证书。
2.各参建单位安全防护意识有所弱化。本季度安全防护方面隐患总数为76条,占比为19%,与去年同比上升46%,但环比有所下降。此类隐患的发生,主要是因为部分参建单位还未深刻认识高处作业以及临边、洞口的危险性,对安全带和安全绳等防护用品佩戴使用不到位,临边防护栏杆未按标准设置以及窨井未采用固定覆盖措施等安全防护隐患未引起高度重视,如:首南车辆段工地河道边临边围护未设置,运转综合楼楼梯梯段边未采用安全立网或栏杆封闭。
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隐患上升明显。本季度文明施工隐患总数为80条,占比为20%,与去年同比上升3%,环比上升90%。部分参建单位春节后文明施工意识不强,现场施工环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文明施工主要问题为:个别单位未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部分施工项目施工现场堆土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覆盖,扬尘较大,未有效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基坑边排水沟淤积严重未及时清理,施工材料堆放杂乱的现象比较普遍,如:福德路(望春安置房配套一路-沁园路)工程南侧围挡缺失。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意识有待提高。本季度临时用电安全隐患总数为57条,同比增加27%。部分参建单位节后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意识较弱,且用电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在第一季度各项检查中,开关箱同时接多个用电设备、现场使用非标五芯电缆、保护零线未重复接地、施工电缆未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等现象仍然时有出现。如:中山路综合整治工程5#地块部分采用三相四线制配电电路未采用五芯电缆线。
5.现场模板支架工程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本季度模板支架方面安全隐患数量为11条,由于本季度轨道交通3号线和部分市政工程进入大规模高支模施工阶段,导致模板支架隐患数量同比上升较快。个别项目存在承重支模架材料进场验收不到位,未按专项方案施工且验收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如:海曙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工程承重支模架存在多处立杆底部悬空现象且剪刀撑未按方案布置。
6.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本季度起重吊装方面安全隐患数量为18条,同比上升了100%。起重吊装施工时未配备司索信号工,现场未按专项方案组织吊装作业,现场吊装未设警戒区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如:宁波轨道交通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土建工程TJFH03标现场汽车吊作业时,未配备司索信号工。
7.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意识有待加强。本季度消防安全隐患数量为18条,同比和环比均增加较多,部分参建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意识不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消防隐患主要表现为:乙炔瓶和氧气瓶安全距离不足,消防器材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如:TJ4017标宿舍和仓库内有存放易燃易爆的汽油桶和煤气瓶现象。
四、下步工作计划
以上各类安全隐患,我站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或监督记录,要求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工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以上发生比例较高的安全管理、危大工程、文明施工、施工用电隐患整治,将是我站下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同时我站将督促各参建单位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各参建单位应按照我站《关于开展宁波市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深刻吸取今年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包括支模架、深基坑、起重吊装在内的各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既有管线和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规范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验收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各参建单位应继续狠抓文明施工管理责任落实,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车辆进出冲洗制度,优化施工现场环境,提升文明施工水平,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3.各参建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合理的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严格执行施工三相四线制临时用电“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现场应使用五芯电缆,并加强现场临时用电巡检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4.市城区防汛办已于3月20日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城区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各参建单位要牢固树立“防大汛、防强台、抗大灾”的意识,及时制定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切实落实防灾避灾的应急救援物资,特别是深基坑作业项目及临江、河项目,要密切关注气象动态,深入排查隐患,全面落实责任,强化应急保障,扎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