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监理工程师换证事宜的通知
市监招协〔2016〕30号
各工程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监理工程师队伍管理,提升我市监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促进我市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经与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协商,并研究决定,将符合条件的宁波市监理工程师,经统一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纳入浙江省监理工程师管理,同时换发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宁波市监理工程师,可申请换发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
1、具有有效的宁波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未满65周岁;
3、未取得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信息录入
1、各单位于2016年11月1日至11日登录“浙江省建设培训考试管理平台网络报名系统”(网址:http://60.191.70.100:8090/wangbao/pages/jsp/login.jsp),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操作,如实填写本单位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报省协会审核。
2、省协会审核通过后,各单位下载《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报名汇总表》;审核未通过被省协会退回的,需进行修改后重新上传,审核通过后再下载。
(二)网络培训报名
1、各单位于2016年11月4日至18日持加盖公章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报名汇总表》及其excel格式电子文档,到我协会办理网络培训报名手续并缴纳培训费。
2、收费标准:我协会会员单位每人500元,非我协会会员单位每人700元。未按规定缴纳会费的,按非会员单位收费标准执行。
开户单位: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西门支行
帐 号:82210120111007428
(三)网络培训学习及考试
1、各单位完成培训报名3个工作日后,其学员可登陆“浙江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jxjy.cdeledu.com/cdel_jxjy/supervisor.shtml)进行网上学习、考试,考试通过后打印合格证明。
2、所有学员应于2016年12月9日前完成网上学习和考试。
(四)证书登记
1、各单位于2016年12月12日至16日登录“浙江省建设培训考试管理平台网络报名系统”(网址:http://60.191.70.100:8090/wangbao/pages/jsp/login.jsp),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登记信息,并打印登记汇总表。其中登记专业名称按与本人的宁波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农林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等14个专业中选择;登记专业个数不超过本人的宁波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专业个数。
2、各单位于2016年12月13日至23日持加盖公章的登记汇总表、培训合格证明到我协会办理审核手续。
(五)证书换发
1、各单位于2017年1月16日至3月31日,持宁波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到我协会办理换证手续。
2、自2017年4月1日起,原宁波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失效。
三、其他事宜
1、已经通过2016年度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宁波市监理工程师,按省协会《关于2016年度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发证工作的通知》(浙建监协[2016]30号)要求执行。
2、换证工作只进行一次,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逾期和不按要求办理、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所产生的后果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负。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9楼905
联 系 人:吴亚仙、林婉青
联系电话:0574-87241970
电子邮箱:nbjlxh@163.com
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