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 文号:甬建发〔2016〕74号 | 
文号:甬建发〔2016〕74号 主题词:无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我市中、高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防范房屋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根据宁波市高校招生考试联席会议精神,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6日晚8点―6月9日上午11点,6月10日晚8点―6月12日下午4:30点为严管期。 
	  二、严管期间,各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或采用低噪音工艺和施工方法施工。如施工噪音超标又无法避免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并且尽量将该工序安排在白天。 
	  三、严管期间,晚10点至凌晨6点期间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因技术或工艺要求不能中断作业的,应提前向辖区内环境保护部门申报批准。 
	  四、考试期间,考点周围200米以内的施工现场,全天停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请各施工企业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各地各单位在严管期间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施工企业,从严从快进行查处。 
	 
	  附件:1、2016年宁波市高考考试时间表 
	     2、宁波市2016年高考考点分布表 
	     3、2016年宁波市中考考试时间表 
	     4、宁波市2016年中考考点分布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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