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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第一季度宁波市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监督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
    市政安质监〔2016〕22号
     
     
     
    各有关单位,各科室:
    现将《2016年第一季度宁波市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监督形势分析报告》印发给你们。
     
     
     
    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16年4月25日
     
    2016年第一季度宁波市市政公用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监督形势分析报告
     
        一、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2016年第一季度,我站受理安全监督登记的各类建设工程共33个,其中市政公用工程31个,轨道交通工程2个。办理建筑起重设备产权备案11台,使用登记83台(市政公用工程16台,轨道交通工程67台),其中门式起重机1台,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告知4台次。
     
        根据我站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针对第一季度的特点,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和我站《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安排,我站对部分工程开展了春节节前安全检查、节后复工检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专项督查和第一季度综合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春节节后复工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情况及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台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一季度宁波市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二、当前安全隐患分布情况
     
         第一季度开展各类安全抽查139次,参加检查人员461人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65条(当前整改率100%),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8份。
     
         将2016年度第一季度安全隐患数据与2015年度第一季度、第四季度安全隐患数据进行同比和环比分析,基本数据见表一《安全隐患基本数据同比对照表》和表二《安全隐患基本数据环比对照表》。
     
        三、主要问题及对比分析
        2016年第一季度隐患总数为265条,同比上升15%,环比下降25%。第一季度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和文明标化方面约占安全隐患总数87%。预防和消除极易引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的安全隐患,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和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是当前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1.从各类安全隐患类型来看,2016年第一季度安全行为管理的问题所占比例约为21%,与去年同期相比安全行为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所下降。该类隐患数量为56条,同比下降24%,环比下降33%,此类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16年春节前后新开工的施工项目,由于春节假期原因,部分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及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松懈,对进场作业人员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新进场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如由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鄞奉路滨江绿化及地下停车场工程Ⅰ标段,未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防护和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问题所占比例仍较大,安全防护方面隐患总数为52条,同比下降10%,环比下降13%;文明标化工地建设方面隐患总数为78条,同比上升160%,环比下降26%。安全防护方面隐患主要表现在:窨井未采用固定覆盖措施,安全带和安全绳等防护用品佩戴使用不到位,施工场地内的临边防护栏杆未按照标准规范设置,深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未设置人员安全通道。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TJ3105标,体育场站南端头井深基坑未设置人员上下安全通道,明楼站施工场地内的临河未设置临边防护栏杆。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的主要问题为:个别单位未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部分施工项目施工现场堆土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覆盖,扬尘较大,未有效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基坑边排水沟淤积严重未及时清理,施工材料堆放杂乱的现象比较普遍,文明施工意识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3.施工用电安全隐患总数为45条,同比增加137%,环比增长29%。在第一季度各项检查中,施工临时用电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基本上均能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审批,但是个别施工项目未按要求进行临时用电验收的现象仍有出现。施工现场配电箱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接地电阻测试、二级配电箱出线未接工作零线、二级配电箱未设置接地保护零线、施工电缆未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等现象屡有出现。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TJ3113标,施工现场存在两个三级开关箱并联在二级配电箱同一出线上,部分固定开关箱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接地电阻测试。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模板支架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和深基坑方面安全隐患数量分别为1条、9条和10条,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是防范较大及以上级别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目前危大工程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部分施工项目深基坑开挖过程监测数据超过报警值,项目部未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处理措施,个别施工项目起重吊装施工时未设置警戒区域,起重机吊钩未设置防脱装置,司索指挥人员特种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不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TJ3101标,我站于1月25日监督检查时发现,中兴大桥南站深基坑监测点CX14监测数据连续报警现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未按规范要求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处理措施。
     
        四、第一季度安全管理通报批评情况
        1.轨道交通工程方面
        第一季度轨道交通工程由于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不到位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及其所承建(监理)的项目如表三。
     
        未落实安全质量管理责任,是戎家2号地块I标段市政、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被通报批评的主要原因;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是天一阁广场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省东阳木雕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波市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次被通报批评的主要原因。
     
        五、下步工作计划
        以上各类安全隐患,我站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或监督记录,要求责任单位结合本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举一反三,增强工程安全生产意识。对于以上发生比例高的安全隐患、通报批评所涉及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以及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管理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将是我站下步工作重点,同时我站将督促各参建单位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我站《关于开展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政安质监〔2016〕7号)和《2016年宁波市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政安质监〔2016〕17号)文件要求,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高处作业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2.一季度文明施工安全隐患所占比重较大,2016浙洽会、消博会、中东欧博览会将于6月份在宁波举行,G20峰会也将于9月份在杭州召开,各参建单位要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控制措施,严格落实扬尘控制指标,优化施工现场环境,提升文明施工水平,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3. 各参建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根据工程实际,结合本季度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规范临时用电专项施工和防触电应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施工用电“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4.据气象机构的分析预测,受超强厄尔尼诺影响,今年我市气象年景较差,防汛防台形势严峻。4月21日省、市防指先后召开视频会议,部署相关防汛防台的工作。各参建单位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意识,及时制定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切实落实防灾避灾的应急救援物资和安全措施,特别是深基坑作业项目及临江、河项目,要密切关注气象动态,深入排查隐患,全面落实责任,强化应急保障,扎扎实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5.各参建单位应结合安全生产月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结合实际,提前做好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救援演练和安全培训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安全生产月活动”。
     
     
     

                                                                                                                                                                                                                     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站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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