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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江北区绿地中心项目工程塔吊倒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文号:甬建发〔2016〕6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2016年1月20日上午,由绿地控股集团宁波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浙江宏基租赁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江北区绿地中心项目工程,施工现场一塔吊在拆除过程中,大臂发生弯折,导致塔吊局部坍塌,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认真查明原因,吸取教训,追查责任,引以为戒。
      当前处于冬季施工期间,年末将至,各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和全市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结合当前工程施工的特点,现就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领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开展作业前的风险分析和评估,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雨雪冰冻天气安全生产要求及岁末年初安全,近期组织开展一次施工现场大型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和使用情况,专项方案落实情况,安拆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情况,相关台帐资料等,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切实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使用过程的管理。建设单位要督促总承包单位、安拆(维保)单位、监理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大型起重机械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作业节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总承包单位要强化对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认真履行领导带班制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拆过程和维修保养过程进行现场管理;监理单位要严格把好资料审查关、企业资质关和安拆人员资格关,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检测验收、维修保养工作的旁站监理和监督检查,严禁不符合要求的建筑起重机械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使用,严禁不符合规定的安装(拆卸)单位和人员在现场实施作业。
      四、继续深入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各地要强化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尤其要落实班前安全教育和进场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三级教育,通过培训教育,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避免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发生。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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