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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市区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气象预报,1月21日起我市将出现降雪、大风、冰冻和持续多天低温,各单位应根据《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和“两节”期间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安质监〔2015〕63号)文件精神落实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应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1、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禁止户外高空、悬空安装高处作业;
       2、对工棚、加工棚等临时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加固到位;
       3、对人员生活区进行检查,落实人员防冻措施并排查火灾安全隐患;
       4、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检查,严防人员触电事故;
       5、各项目部应落实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的人员值班安排及领导带班制度,带班及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遇突发情况及时上报我站。(联系电话:87171393)
                         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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