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4年12月05日 星期四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和“两节”期间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政安质监〔2015〕63号
    各有关单位:
       进入冬季以来,低温、雨雪等灾害性天气逐渐增多,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日益临近。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和“两节”期间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市政公用行业(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甬城管〔2015〕188号)、《宁波市城市管理局转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城管〔2015〕169号)和《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市城管系统防雪抗冻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甬城管〔2015〕178号)的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入冬以来,冰冻及雨雾天气增多,且“两节”前后,施工队伍流动频繁,各在建项目进入了关键阶段,抢工期、赶工期现象时有发生,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各类因素也相应增加。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和落实,确保市区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参建单位应按照我站下发的高处作业、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落实、深基坑、混凝土浇筑和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分析易发安全生产隐患类型和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保证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1.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各参建单位应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单位不得冒险作业抢工期、违规施工赶进度,监理单位发现冒险、违规作业的应坚决责令停工。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报告,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2.切实开展教育交底。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开展冬季施工“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专项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告知和班后总结等形式,切实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3.强化高处作业管理。各参建单位应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制定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方案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三宝四口临边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进行重点检查,四级以上风力、雨、雪、雾、能见度差、夜间以及0℃以下时严禁高处作业。高处悬空作业时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护、作业区域下方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和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悬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配置防坠器(高挂低用)和通长安全绳,在作业前应对工作绳和安全绳的固定端的完整牢固性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4.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各参建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的要求,对临时用房及设施、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加强检查的力度和强度,杜绝民工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煤气灶,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登记、保管制度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5.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雨雪冰冻天气的严重危害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前做好防雪抗冻应急物资和车辆、设施设备等储备工作,一旦出现积雪冰冻严重的天气,应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清除冰雪等相关工作。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做好今冬明春和“两节”期间的防雪抗冻安全管理工作。
    6.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各参建单位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项目部驻地设置农民工权益维护告示牌,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各参建单位应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前介入、尽早部署,确保“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
    三、强化保障,落实值班制度
    “两节”期间,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春节期间继续施工作业的项目,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到岗履职,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发生突发事故,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处置,并按规定限时逐级上报。
    各建设单位应在2016年2月1日前将在建工程参建单位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及春节期间继续施工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参建单位名称、涉及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我站安全监督科。(联系人:沃留杰,联系电话:87071004、15158372173,传真:87071005,电子邮箱:765099489@qq.com)
    春节过后我站将及时组织开展复工检查,重点抽查各参建单位节前及节后复工前安全检查记录、工人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今冬明春期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春节期间,我站值班电话:87171393,传真:87071005。
     
    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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