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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甬建发〔2015〕218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气温下降较快,已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同时,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日益临近。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冬季气候寒冷干燥,大风、暴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较多,施工环境相对恶劣,加上“两节”前后,施工人员流动频繁,部分工程在年底赶进度、抢工期,容易引发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和落实,确保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近期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重点施工环节和消防安全的管理。
      (一)认真落实冬季施工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督促施工企业根据冬季施工气候特点,进一步完善施工方案,突出对暴风、暴雪和强降水等灾害性气候的防范,落实有效的防寒、防冻、防滑措施。企业要通过安全教育、现场危险源告知、安全技术交底等形式,及时把冬季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安全技术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施工人员,确保施工安全。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合理安排工期,遇到突发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如宿舍等临时设施无法保证结构安全,应及时撤离相关人员。
      (二)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是各类火灾的多发期,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消安委〔2015〕5号)文件要求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检查,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保管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制度、动火审批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等消防安全制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三)开展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在近期对施工、监理企业作一次动员部署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盲目赶工、抢工;督促企业在节日前夕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和排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执行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防火、防电等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各级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巡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确有困难的,要落实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停工整改,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力的,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查处。
      (四)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建工程节后复工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重点对起重机械、深基坑施工、脚手架、高大支模、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条件进行复查,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带“隐患”开工。对发现的隐患一时无法整改完毕的,应推迟复工。对新进工地的工人和转岗人员,加强岗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一律不得上岗,并通过民工学校等方式,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五)切实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管理”。无论在哪个时间段施工作业,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清晨、中午、夜间等时间段,必须在施工前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在施工作业中必须有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杜绝“有施工作业无安全管理”。
      (六)必须设立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电话号码。各地、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明确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电话号码,上墙公布并告知进入施工现场工作的每一个人员,要求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严格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处置
      “两节”期间,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同时,要督促企业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救援队伍、工具和物资,及时发现和处置现场隐患。
      春节如需加班的工地,应提前将施工计划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地应于2016年2月1日前将春节加班工地的情况(项目名称,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起重机械、深基坑和高大支模施工安排情况等)汇总后报我委(联系人:曹驰,联系电话及传真:87191022,电子邮箱:zhianchu@163.com)。节日期间,我委值班电话:87191013,传真:87191017。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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