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安质监〔2015〕4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站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站)
2015年9月8日
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轨道交通
建设管理)站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根据市安委办《宁波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实施主要风险隐患专项治理的通知》(甬安委〔2015〕6号)、市城管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甬城管〔2015〕125号)、国务院、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市区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生产安全,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在市区范围内对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我站成立以站长任组长,副站长及总工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统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三、检查重点内容
1.各有关单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与落实。参建单位安全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推进施工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情况。
2. 我站关于“打非治违”、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专项行动和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 落实危险源管理措施,对重点工程项目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加强安全管理,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情况,危险部位安全防护情况等。
四、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至2015年12月底结束,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通知时间确定。分为以下三个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
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工程项目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每月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自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分部分项工程开展反复检查,把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形成自查自纠台账记录。
(二)集中整治
各有关单位在前期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我站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有关单位专项行动开展及完成情况和自查自纠台账记录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工程项目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巩固提升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此次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人负责的专项行动领导机构,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消除各类全隐患。
(二)加大检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本通知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一律列出清单,落实企业整改责任,所有的隐患必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我站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采取突击检查,回头检查等方式,真正查清安全生产状况,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除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与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危大工程方案落实专项行动、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高温台汛季节安全管理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构建企业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日常施工安全管理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切实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