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工、城建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综合素质,适应现阶段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增新、补充、拓展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培训中心计划组织举办2015年宁波建工、城建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建工、城建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员。
二、培训安排:
5月28日 — 6月25日举办九期专题讲座,具体讲座时间及课题内容(见附件1),届时根据报名情况安排上课地点,学员可在每一专题的上课前三天登录《宁波建设教育网》(http://www.nbjsjy.com.cn)查询详细上课时间和地址,凭学员证登记后入场。 三、培训要求:
在一个晋升周期内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72学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60学时。
四、培训师资:
我中心特聘请省内外高校、行业的资深专家学者教授来中心授课。
五、报名时间和收费标准:
5月18日— 5月26日(双休日除外),收费标准按物价报批核准12元/学时。
六、继续教育证书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身需要,在报名汇总表(附件2)自主选择相关培训专题, 按学员参训讲座学时数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作为评审资格审核必备条件之一。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时间:6月29日 — 7月22日(凭学员证登记记录确认)。对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者可以在学时登记时购买5元/本。
七、报名办法、地点
为了便于教学管理报名均采用现场报名缴费的方式,报名时请携《2015建工、城建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到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二楼继续教育科2006室(江东甬港南路211号)。
八、咨询电话: 87887021 83853585
九、其它要求:
结合本单位和个人实际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根据所在单位的计划安排,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附:1.《2015年建工、城建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安排》
2.《2015建工、城建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
宁波市建委培训中心
201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