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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甬人考试﹝2015﹞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5﹞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9月5日上午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6日上午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2:00--6: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二、报考事项
    考生于4月13日至2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交费,交费时间截至5月5日止。
    新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和另行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后,于4月21日至23日办理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其中宁波市直、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办理,地址: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人力资源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0574-87116422。其他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确认点办理。县(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宁波考试网(网址:www.nbks.net)首页“服务台”栏目。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各报考条件审查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交还给报考人员。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4月29日至5月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1日至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于9月5日至6日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交费通知单等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栏目相关公示。
    三、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省设备监理协会负责,具体事宜由其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
    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要求高,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抄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部               2015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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